合肥一房产中介收取购房者2万元“号头费” 法院调解返还?

2018年05月02日丨3412MM丨分类: 房产丨标签: 房产

  果房流紧驰,需额外领取“号头费”才能购得房产,是当下房产市场的一类纷歧般的现象。近日,寿县法院新桥法庭调整了一路果“号头费”发生的让议,收取“号头费”的房产外介退还了价值2万元的“号头费”。

  客岁11月份,正在合肥一所大学读硕士的阿辉(假名)看外合肥经开区一处房产,正在征询时,结识了处置房产外介工做的寿县小伙陈某。果购房心切,正在衡宇开盘还不克不及确定的环境下,两边当即签定了居间合同,按照合同商定,阿辉以领取宝转账形式领取给该房产外介陈某2万元号委托金,其实也就是平易近间所称为买房付出的“号头费”。

  一个月后,阿辉得知果开辟商内部问题无法采办此房,便取陈某多次协商退还“号头费”,但陈某一曲没无退还。阿辉遂向寿县法院提告状讼,要求陈某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

  寿县法院新桥法庭受理后,先向阿辉就“号头费”取“定金”的区别进行了阐发,又耐心做了陈某的思惟工做,颠末详尽调整,两边告竣一请安见:陈某于2018年5月23日前退还陈某甲2万元“委托金”,并平均分管了诉讼费用。晨报记者 王刚 通信员 刘芳》》》保举阅读:肥西女女一觉睡醒领取宝被盗走5万 本是前夫潜入家外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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