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爽约两次将“被禁”一年

2017年12月01日丨3412MM丨分类: 房产丨标签: 房产

  本报11月27日讯  “预约成功后不能在预约时间内前来办理的,须于预约办理日期的前一天16:00前取消预约,否则将视为失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今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布了最新的网上预约须知,须知指出,预约采用实名制,随意预约、取消或失约将被追责。

  须知指出,预约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有共有人的,由其中一名权利人预约,其他共有权人不能重复预约。此外,每个预约号只能预约一种业务,且只能办理与预约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如需办理其他业务,则须另外再提交预约申请。

  随意取号、失约该如何处理?为加强网上预约管理,须知明确,将取消预约的权证一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同一权证累计取消预约两次的,从第二次取消预约起半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失约一次的权证两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同一权证累计失约两次的将纳入失信黑名单,从第二次失约起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须知自即日起执行,现登记中心暂时只开通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含部分抵押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预约,请市民按号有序办理。■记者 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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