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2017年11月28日丨3412MM丨分类: 新闻丨标签: 新闻

  本报讯(记者马昭)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从11月27日17时起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幼儿园、小学、中学减少户外活动。

  受近期静稳天气影响,11月27日4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转差。截至27日12时,我市AQI为183,且仍处于上升趋势。经市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测,27日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28日至29日,受弱冷空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有轻微改善;30日至12月3日,气象条件将再次转差,污染程度有进一步加重的可能。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从11月27日17时起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环保部门将督导全市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燃用优质煤;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建设、城管、市政、交通、水务、地铁、城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商务部门督导煤炭交易市场停止露天筛选作业;城管部门强化道路保洁措施,按照白天不少于3次的标准对所有道路进行冲洒水保洁作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进一步加大道路冲洒水频次,时刻保持路面湿润;每3天集中开展一次城市道路大冲洗和大擦洗活动;根据气温变化,科学调整作业方式,增加道路吸尘车吸尘作业频次;交通部门对连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国道、省道等)每天至少湿扫3次,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湿扫1次;督导全市汽修企业喷烤漆作业实施错峰作业(每日8时至17时停止作业);各行业监管部门须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建设、市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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