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子多年发现该房产已被查封该怎么办

2018年09月28日丨3412MM丨分类: 房产丨标签: 房产

  先后两次承租某处房产,却发觉该处房产未被房从典质给银行,而且被法院裁定查封、拍卖……近日,手握租赁合同的阮某向法院提出版面贰言被依法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2011年9月,阮某承租了林某夫妻二人位于福鼎市桐城街道的某处房产,并一次性领取了5年的房租。2016年租约到期后,阮某再次取林某续签了5年的租赁合同。2017年至今,当法院先后做出查封、拍卖该房产时,阮某才得知该房产未于2010年被林某夫妻典质给福鼎市某银行。阮某随后以正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签定租赁合同为由向法院提出版面贰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衡宇未于2010年典质给了福鼎市某银行,即便阮某诉称的其取林某签定的衡宇出租合同合法无效的话,该租赁行为也是发生正在案涉衡宇被典质之后,按照外华人平易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典质权设立后典质财富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匹敌未登记的典质权”的划定,典质财富的买受人能够解除本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克不及要求继续承租曾经设立典质登记的衡宇,故其贰言来由不成立,法院不夺收撑,遂依法裁定驳回阮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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