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合肥市房产局详解房产新政四大变化!合肥早新闻
2017年12月05日丨3412MM丨分类: 房产丨标签: 房产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详解房屋“养老金”新政变化:1、由过去的业主按购房款总额的比例缴存维修资金改为业主按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维修资金;2、维修资金缴存标准降低;3、安置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细化为多层(七层以下)及高层(七层以上含七层),分别为80元/㎡及110元/㎡;4、未缴存维修资金的物业按新标准补缴,若未缴纳维修资金的房子在卖的时候没有补缴,将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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